{{ $t('FEZ002') }} 人事室|
旨揭考試五等訂於111年12月10日、四等訂於12月10日至11日、三等訂於12月10日至12日舉行,
並商借本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及本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請有意願參加本案監場人員之公務人員(不含教師),至遲於10/31(一)中午前洽人事室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餘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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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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