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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111年至112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1學年度各類美感課程計畫」之計畫申請書及相關附件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41859號函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1年4月22日陽明交大人社建築字第111001544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課程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 計畫期程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二) 課程計畫申請分為三項:精選課程、 基本設計、 創意課程。
(三) 請欲申請教師依申請項目格式撰寫課程計畫書,並於111年5月15日(星期日)前將課程計畫書及核章經費表函送至本局,並將課程計畫書及經費表電子檔寄送至北區美感基地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張芸慈助理,信箱:montue.ytc@mail.ntue.edu.tw,電話:(02) 2736-0316。
(四) 各類課程申請流程及相關規定詳見附件。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總計畫團隊學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專任助理:林小姐,電話:02-23145277或0952255488,信箱:critade@arch.nctu.edu.tw)。
四、 檢附111學年度各類美感課程計畫申請書暨成果報告書格式(經費初審資料表)一份。

 



{{ $t('FEZ003') }} 2022-05-11

{{ $t('FEZ014') }} 2022-06-10|

{{ $t('FEZ004') }}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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