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
{{ $t('FEZ002') }}輔導室|
特別門診收治對象為罹有發展遲緩、精神障礙、智能障礙、自閉症者、及伴隨智能障礙的身心多重障礙者,其合併精神疾病或伴隨嚴重情緒行為的問題者;收治標準如 下: (一)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如: 自傷、傷人、學校或家庭適應問題(非單純違規之行為問題)。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精神病、自閉症、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個案。
倘有符合上揭收案條件者,請依轉介流程轉介,聯繫窗 口:林芳瑜個管師,聯絡電話:(03)3698553分機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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