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5454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公費流感疫苗發揮最大效益,自本年1月6日起,計畫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
三、 | 本局同意有流感疫苗接種需求之教職員工於課務自理下至校外接種流感疫苗,予以公假半日登記,並請貴校本權責覈實確認是類人員流感疫苗接種事實。 |
四、 | 流感疫苗接種應與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7天,提供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逕自本府衛生局網站首頁(https://dph.tycg.gov.tw/index.jsp) > 業務資訊 > 預防接種 > 預防接種(流感疫苗)項下查詢及事先預約。 |
五、 | 已取得居留許可等待取得居留證之外籍學生,於11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擴大接種期間,得以暫發之紙本居留證或申請居留證之受理收據做為居留證明,接種110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惟未具健保資格者,接種處置費應由機構負擔或個案自付或由接種單位吸收。 |
{{ $t('FEZ003')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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