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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自強國中寒假期間家事服務學習證明單-適用至2月10日,申請總時數以十小時為上限

{{ $t('FEZ002') }} 學務處|

1.因應疫情影響,校外志願服務單位需求銳減及暫緩服務學習活動,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本校提供學生家事服務學習單作為服務學習時數認證

 

2.申請期間為111年1月18日至111年2月10日止,每日至多不超過1小時為原則,寒假總時數不得超過10小時

3.相關表格如附件,完成導師核章後請於111年2月20日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核備



{{ $t('FEZ003') }}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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