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3334號函辦理。 |
二、 | 春節檢疫專案包括方案A(14+0+7)、方案B(10+4+7)及方案C(7+7+7),前3項方案之入境者檢測措施,除維持於入境時(D0)、檢疫期滿前1日(D13-D14)進行PCR檢測之外,均增加於檢疫期間第3天(D3)、第7天(D7,方案C為D6)、第10天(D10)之檢測,以及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7天(D20-21)公費家用快篩1次。3項方案調整後,入境者須進行之檢測總計6次,說明如下: |
(一) | 方案A(14+0+7): |
1、 | D0:PCR。 |
2、 | D3、D7、D10:家用快篩。 |
3、 | D14:PCR。 |
4、 | D20-21:家用快篩。 |
(二) | 方案B(10+4+7): |
1、 | D0:PCR。 |
2、 | D3、D7:家用快篩。 |
3、 | D10、D13-14:PCR。 |
4、 | D20-21:家用快篩。 |
(三) | 方案C(7+7+7): |
1、 | D0、D6、D13-14:PCR。 |
2、 | D3、D10、D20-21:家用快篩。 |
三、 | 倘學校教職員工生有家中成員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C方案,入境者7天在家檢疫期間同住家人須配合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並由地方政府開立通知書。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具有 COVID-19 感染風險者(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相關通知之人員)不可入校(園)。學生部份,貴校(園)可以防疫假方式處理;學校教師,請依教育部人事處公告「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辦理;其餘人員,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相關規範辦理員工差勤管理事宜,以確保校園師生健康。 |
四、 | 檢附本案相關附件各1份,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有關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亦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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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11
{{ $t('FEZ014') }}2022-02-10|
{{ $t('FEZ004')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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