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8年7月29日北市客二字第108300355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徵文活動參賽者須在40歲以下(民國68年1月1日(含)後出生者),國籍不限,徵稿期限延長至108年9月30日止,相關內容詳如附件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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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02
{{ $t('FEZ014') }}20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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