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8年5月30日藝視字第1080001772號函辦理 |
二、 | 108學年度本比賽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新增試辦決賽現場創作(簡章詳如要點附件二),請貴校宣達周知。 |
三、 | 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貴校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
四、 | 旨揭要點請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
{{ $t('FEZ003') }} 2019-06-24
{{ $t('FEZ014') }} 2019-07-24|
{{ $t('FEZ005') }}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