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系:一般行政
職稱:出納組長(預估缺)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名額:正取1名,擇優候補若干名【本職缺為108年6月退休預估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近內壢火車站)
報名期間:108年4月26日起至108年5月2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備電腦(如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六)具出納工作經驗,或身心障礙手冊、採購專業證照或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學校出納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郵寄報名:108年5月2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320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電話:03-4630648)(信封請註明應徵出納組長,並請電洽確認)。
(二)親送報名:108年5月2日(星期四)前檢具相關證件及書面資料向本校人事室親自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繳驗表件:報名時繳交報名表及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詳填資料並貼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另附退除(免)役證明。
(七)身心障礙手冊、採購專業證照或英語能力檢定等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八)簡歷自傳(如附件)。
上述各項證件,一律以影本A4格式裝訂成冊,正本原件驗畢退還,影本留存(採郵寄報名者,請附影本,於甄選日繳驗正本)。
聯絡人: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3)4630648
餘詳附件之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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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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