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7年8月28日桃教高字第1070068611號函續辦理。
二、研習時間:108年4月19日(星期五)、4月20日(星期六)、4月26日(星期五)、4月27日(星期六),共計4日。
三、研習地點:幸福國中英語文化教室。(地址: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100巷20號)
四、本局同意各市立高國中小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並請私立高國中小惠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五、案內含2日於星期六研習,同意給予當日參與研習之市立學校教師,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課務自理原則下,於一年內覈實補休。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幸福國中學務處國際教育助理謝蕙鎂小姐,電話:03-3298992轉318。
七、為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與會人員請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