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總務處管理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一、職稱:約僱人員(總務處管理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8年7月9日止。另聘(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
五、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約月薪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六、公告期間:自108年2月27日(星期三)起至108年3月6日(星期三)止。
七、工作項目:零用金保管及支付、小額採購,臨時人員及警衛薪資、工友退休準備金提撥等動支,公物賠償收費,勞健保加退保,與廠商聯繫,協助物品管理、配發、採購、登記教職員工用具、家長會會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郵寄報名:108年3月6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320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3-4630648)【信封請註明「應徵管理員職務代理人」】,並請電洽確認)。
(二)親送報名:108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檢具相關證件及書面資料向本校人事室親自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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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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