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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轉知桃園市府函以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注意事項:
一、旨揭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司,轉介予公教員工,
  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司自行籌措,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
  本校、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該保險發生任何糾紛,應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校、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投保作業請逕洽國泰人壽辦理,該公司將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並自負風險管理責任,
  爰該公司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

餘詳如附件,請參閱。


{{ $t('FEZ003') }} 2019-02-15

{{ $t('FEZ014') }} 2019-03-17|

{{ $t('FEZ005') }}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