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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轉知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5點

{{ $t('FEZ002') }} 人事室|

詳如附件,請參閱。


{{ $t('FEZ003') }}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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