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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107年度事務組長甄選公告

{{ $t('FEZ002') }} 人事室|

本校107年度事務組長甄選公告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事務組長

職系:一般行政

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本校總務處(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

報名期間:107年9月27日起至107年10月2日止

 

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熟諳學校總務處專業知識、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操作者。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熟諳審計、會計法規及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綜理本校事務、採購、招標、營造修繕工程、校園安全維護管理、工友及臨時人員之管理與考核,以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郵寄報名:107年10月2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320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電話:03-4630648)(信封請註明應徵事務組長,並請電洽確認)。

(二) 親送報名:107年10月2日(星期二)前檢具相關證件及書面資料向本校人事室親自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應繳驗表件:(報名表正本及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

(一) 報名表:請貼最近3個月內半身正面照片、資料須詳實完整。

(二) 簡歷自傳(如附件)。

(三) 身分證正反面;男性另附退除(免)役證明。

(四) 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五)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六)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七)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八)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九)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十)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甄選簡章下載:如附件。


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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