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7年12月28日藝演字第1070004330號函及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第陸點二項(二)款13目規定辦理。 |
二、 | 旨揭電腦抽籤日期及地點說明如下: |
(一) | 日期:108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 |
(二) | 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1會議室(臺北市南海路43號)。 |
三、 | 本案本局同意本市市屬學校之教職員工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與會;私立學校請本權責辦理差假相關事宜。 |
{{ $t('FEZ003')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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