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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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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訊息公告
轉知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實施計畫延長申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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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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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107年11月2日坪國教字第1070007344號函諒達。
二、前函旨揭計畫實施年度應為107學年度,誤植為106學年度
,特此更正。
三、本案申請截止日延至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止。
四、檢附「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
到校分享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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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優良-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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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 $t('FEZ005')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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