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午餐秘書
{{ $t('FEZ002') }}學務處|
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午餐、書籍、代收代辦費補助注意事項如下:
依桃教體字第1100068622號來文:要求學校審慎評估審查午餐補助,並將不定期派員到校抽查,為落實校內申請公平原則,於107.12.12學校午餐工作行委員會中討論,並做成決議:
於108學年度起愛心午餐審查,如以清寒、突遭變故類別申請補助的學生,須每年於9月份重新申請,並提供新的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以供審查。
故,請導師協助調查需申請午餐補助的同學,並告知家長務必於9/8(星期三)前繳交相關證明並完成申請表,繳交證明如下: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a.繳交110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正本
b.繳交繳交午餐補助與教科書暨代收代辦費申請單
c.繳交午餐、書籍、代收代辦學生匯款帳號黏貼單(非學生本人帳戶者須附戶口名簿影本)
(2)家境清寒、突遭變故
a.繳交109年度全戶所有人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戶資料」
b.繳交午餐補助與教科書暨代收代辦費申請單
c.繳交導師實訪單
d.繳交午餐、書籍、代收代辦學生匯款帳號黏貼單(非學生本人帳戶者須附戶口名簿影本)
e.其他補充說明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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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20
{{ $t('FEZ004')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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