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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學務處公告訊息

轉知109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海報(中、英文版)及活動辦法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本局109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計畫辦理。
二、 辦理方式,詳如活動辦法,摘錄如下:
(一) 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新制、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地方稅3大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開徵訊息、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二)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20日下午5時止。
(三) 參加資格: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3至6年級學生及本市滿15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 競賽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
(五) 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
(六) 早鳥參賽獎:凡於109年4月30日前交件,即可獲得參賽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七) 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6分)、優等(5分)、佳作(3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
1、 國小組
(1) 特優獎3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 優等獎8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 佳作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2、 國中組
(1) 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 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 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3、 社會組
(1) 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 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 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4、 詳情請洽本局網站https://www.tytax.gov.tw查閱。
(八) 活動辦法及海報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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