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學務處公告訊息

轉知108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海報(中、英文版)、活動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本局108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計畫辦理。
二、 提供本局製作之107年美術創作競賽優勝作品專輯作為本競賽參考。
三、 辦理方式,詳如活動辦法,摘錄如下:
(一) 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新制、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地方稅三大稅開徵訊息、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20日下午5時止。
(三) 報名對象: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3至6年級學生及本市滿15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 報名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即完成報名。
(五) 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
(六) 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6分)、優等(5分)、佳作(3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
1、 國小組
(1) 特優獎3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 優等獎8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 佳作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2、 國中組
(1) 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 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 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3、 社會組
(1) 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 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 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4、 詳情請洽本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查閱。
(七) 活動辦法及海報如附件


{{ $t('FEZ003') }} 2019-02-01

{{ $t('FEZ014') }} 2019-03-03|

{{ $t('FEZ005') }}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