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競賽。 |
二、 | 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108年2月18日(星期一)至3月8日(星期五)止。 |
(二) | 比賽日期:108年3月23日(星期六)。 |
(三) | 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
(四) | 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
三、 | 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
{{ $t('FEZ012') }}
{{ $t('FEZ003')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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