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述之一即可):
1.本校新住民子女擁有特殊才能者(請見申請表中詳列)、
2.本校新住民子女獲得總統教育獎者、
3.本校新住民子女學業優秀者(110年度上學期平均90分以上)、
4.本校新住民子女家庭領有低收及中低收證明且110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5.以上皆須在校無重大品格違規行為。
二、因為須檢視是否符合成績資格,請待110年度下學期各班導師發下個人之上學期總成績單後再來辦理,切勿於尚未拿到110年上學期成績單就開始申請,以免最終成績資格不符。
三、獎助金額:5000~10000元(詳見教育局函文)。凡符合資格者,可申請本項獎學金,請逕下載各項表格或可至教務處索取。
四、校內收件截止:3/1(二)。此獎學金應備文件眾多、辦理流程複雜,有意申請者請盡速向註冊組助理老師洽辦!!逾時恕難收件!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1-12
{{ $t('FEZ004') }}2022-01-12|
{{ $t('FEZ005')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