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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獎學金資訊

(109-1)雲林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期109.10.08

{{ $t('FEZ002') }}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訊息~          教務處 通知109/9/28   (109.10.8截止)

名稱

雲林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對象

    凡設籍雲林縣並居住六個
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一)國中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導師證明優先)

補助金額、項目與附帶條件

國民中學學生:每學期300名。

國民中學學生:每學期新臺幣1500元。

檢附文件

1. 學期成績單

2. 低收入戶證明

截止日期

校內協助申請期限109/10/8()

申請表格

請至自強國中網頁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取。

★申請獎學金上如果有問題歡迎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助理分機217,謝謝~



{{ $t('FEZ003') }} 2020-09-28

{{ $t('FEZ014') }} 2020-10-28|

{{ $t('FEZ005')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