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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獎學金資訊

桃園市三合一獎學金◆ (108.10.25校申截止)

{{ $t('FEZ002') }}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訊息~          教務處 通知108/10/02 (108.10.25校申截止)

名稱

  1.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 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 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申請對象

設籍本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各國民中、小學(不包含補校及 一年級新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 一般學生應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及經學校證明之清寒學生。

 2. 學業成績標準:

    1) 一般學生:平均八十分以上。

    2) 身心障礙學生:平均六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3) 未有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補助金額、項目與附帶條件

  1. 揚昇獎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發給名額(國中):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2. 永瑞獎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發給名額(國中):三十五名(含身心障礙學生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3. 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 申請限制: 已領有其他相同金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教育局得取消其資格。
    • 以上名額為全桃園人數計

檢附文件

() 申請書一份。

() 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獎懲紀錄。

() 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影本一份。

() 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附108年度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之證明文件。

2、 家境清寒學生應附學校證明文件。

3、 身心障礙學生應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 前項表件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及學校審核章。

 

截止日期

校內協助申請期限108/10/25(五)

申請表格

請至自強國中網頁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取。

★申請獎學金上如果有問題歡迎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助理分機216,謝謝~



{{ $t('FEZ003') }} 20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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