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訊息~ 教務處 通知108/10/02 ◆ (108.10.25校申截止)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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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設籍本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各國民中、小學(不包含補校及 一年級新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 一般學生應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及經學校證明之清寒學生。 2. 學業成績標準: 1) 一般學生:平均八十分以上。 2) 身心障礙學生:平均六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3) 未有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
補助金額、項目與附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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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獎懲紀錄。 (三) 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影本一份。 (四) 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附108年度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之證明文件。 2、 家境清寒學生應附學校證明文件。 3、 身心障礙學生應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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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校內協助申請期限108/10/25(五) |
申請表格 |
請至自強國中網頁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取。 |
★申請獎學金上如果有問題歡迎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助理分機216,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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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0-02
{{ $t('FEZ005')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