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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本校115年度幹事甄選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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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115年度幹事外補甄選公告

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三、職稱:幹事。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名額:1(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八、有效期間: 114/12/24~115/01/02

九、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限制轉調情事,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含高等考試)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者。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具電腦操作知能,熟稔WordExcel、網路應用等相關文書處理能力。

()熟悉事務管理規則、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作業。

十、工作項目:

() 辦理總務處業務【如勞保、勞退、健保及各項費用核算動支、財產管理(報廢品保管列冊)、小額採購(含修繕採購)、家長會相關業務、零用金、影印卡、冷氣卡控管及儲值、綜合行政…等。】

()協助教務處、學務處及輔導室相關業務。

()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輪調。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十一、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十二、聯絡方式:

A、報名方式:

()本職缺(預估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11512日止,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在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得空白,空白則視同資料不齊),點選「應徵職缺」即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工作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應徵資料及證明文件,請掃描合併為1PDF(10M以內)上傳,上傳資料影本一律使用A4影印,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1.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於A4同一面,勿剪下)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若有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另檢附相關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文件(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及格證書等),無者免附。

9.男性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10.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B、甄選方式及公告:

()以上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面試) 、電腦測驗(wordexcelemail發送、網路應用)

()報名截止後,本校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及時間於校網,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或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參加甄選人員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C、其他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2月底或3月以後進用。如該預估缺之現職人員事後未完成離職手續仍留現職,則該缺額從缺,不辦理甄補,錄取人員無條件取消任用資格。

()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4553494710廖主任。

   ()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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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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