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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主旨:有關教育部提供「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t('FEZ001') }} 資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二、 為使各校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能有依循之原則,爰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三、 請各校轉知注意事項並鼓勵教師參加相關研習活動,以提升學校教師運用AI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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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10|

{{ $t('FEZ005') }} 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