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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113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
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學前階段)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300770703號。
二、職稱及名額:
(一)學前階段: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職務為每週20小時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人員」。
(另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自理,包含協助如廁、入班協助、提醒上課及環境轉換之移位等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教師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協助維護學生於就學時間相關活動之安全。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八十號)
六、契約期間:113學年度(民國113年8月30日至民國114年7月31日止)
(進用期間依服務學生上學日出勤,遇寒假、國定假日不須出勤)。
七、計酬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83元。
(二)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三)寒、暑假不加勞健保。
(四)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小熊班教室
(校址: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八十號,電話:4553494#716)
九、報名方式:檢附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併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親自或委託報名皆可,逾報名時間不予受理。
十、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
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學前階段報名表如附件一,國中階段報名表如附件二)。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本概不受理)。
1、國民身分證
(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免)。
*報名時,應繳交與報名資格有關之學歷證件影本乙份,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甄選人私章。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縱因甄選時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甄選資格並解僱,甄選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一、甄選方式:
(一)口試100%
(二)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總分未達80分(含)以上,不予錄取。
十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3:00報到,下午13:30進行甄選。
(二)地點:幼兒園小熊班教室。
十三、錄取公告及日期:
(一)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cjh.tyc.edu.tw/nss/p/index),應徵者請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做電話通知。
(二)日期:113年8月28日下午5時前公告。
十四、報到日期:正取錄取者須於113年8月29日上午12時前持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向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五、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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