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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

轉知修正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

{{ $t('FEZ002') }} 輔導室|

一、 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採線上報名辦理(報名網址:https://tyc.sfes.tyc.edu.tw),旨揭修正招生簡章已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報名系統、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承辦學校(內壢國中)網頁。
三、 本次修正為本市新明國民中學納入七年級招生名額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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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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