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
{{ $t('FEZ002') }}輔導室|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工作實施計畫暨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申請資格為就讀或設籍本市之110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訂於111年3月辦理初選、4至5月辦理複選; 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 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並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說明會辦理期程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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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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