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依前開實施計畫,本校得推薦優良教育專業人員0-2名,由家長會、教師會、學校行政單位或學生自治會推薦人選,向學校遴薦小組提出推薦,亦可逕向遴薦小組提出自我推薦。
市師鐸獎每校至多推薦1名,由教育局長召集評選小組,訪視各校推薦之師鐸獎候選人後,評選獲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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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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