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
2.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資歷及身心障礙者優先遴聘。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報名日期:民國108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備妥證件當場進行資格審核。
錄取名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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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8-16
{{ $t('FEZ004')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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