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升學專區

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

{{ $t('FEZ002') }} 教務處|

依據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22100459A號來文,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8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56小時)。詳見附件公文。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0-24|

{{ $t('FEZ005') }} 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