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115年6月12日桃教特字第1150054450號。
二、職稱及名額:
(一) 學前階段: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正取一名,職務為每週40小時之「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人員。
(另擇優備取若干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身心障礙幼兒在園生活自理,包括如廁、進食、穿脫衣物、午休、環境轉換及移位等園所生活支持服務。
(二)配合身心障礙幼兒在園作息,協助教師處理幼兒於課程、遊戲及日常活動中的臨時或偶發狀況。
(三)在園所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教師進行幼兒學習活動、生活常規、個別需求及生活輔導等相關事宜。
(四)協助維護幼兒於在園期間參與室內外活動、用餐、午休及其他相關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幼兒參與團體活動及同儕互動,並依其個別發展與特殊教育需求提供適切支持。
(六)配合辦理身心障礙幼兒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及其他相關需求事項。
(七)每學年應配合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至少九小時。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附設幼兒園(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八十號)
六、契約期間:115學年度(民國115年8月1日至民國116年7月31日止)
(進用期間依服務學生上學日出勤,遇寒假、國定假日不須出勤,但勞健保仍可以續保)。
七、計酬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96元,依勞基法及公文調整。
(二)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三)寒、暑假及國定假日不須上班,有勞健保,國定假日給薪但寒暑假不支薪。
(四)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115年7月23日(星期四) 中午12時之前。
(二)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
(校址: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八十號,電話:4553494#716)
九、報名方式:檢附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併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親自或委託報名皆可,逾報名時間不予受理。
十、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
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本概不受理)。
1、國民身分證
(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免)。
*報名時,應繳交與報名資格有關之學歷證件影本乙份,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甄選人私章。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縱因甄選時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甄選資格並解僱,甄選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一、甄選方式:
(一)口試100%
(二)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總分未達80分(含)以上,不予錄取。
十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各次甄選報到:115年7月27日(星期一) 上午9時50分。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二)各次甄選時間:115年7月27日(星期一) 上午10時開始
(三)地點:自強國中附設幼兒園。
十三、錄取公告及日期:
(一)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cjh.tyc.edu.tw/nss/p/index),應徵者請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做電話通知。
(二)各次錄取公告日期
115年7月27日(星期一) 下午16時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十四、各次報到日期:115年7月28日(星期二) 上午10時
正取錄取者須於上列日期持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向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五、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87-11-02|
{{ $t('FEZ004') }} 2026-07-20|
{{ $t('FEZ005') }}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