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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午餐公告訊息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午餐、書籍、代收代辦費補助相關表格

{{ $t('FEZ001') }} 午餐秘書

{{ $t('FEZ002') }} 學務處|

本校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午餐、書籍、代收代辦費補助注意事項如下:

112學年度上學期申請通過午餐補助之學生,其補助資格繼續延用至112學年度下學期,
除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同學需繳交113年度中、低收入戶正本給教務處註冊組之外,
其餘補助生本學期皆不需再繳交任何表件。

其他近期因遭逢變故或因家境困頓等原因,需「新申請」午餐、教科書、代收代辦費用補助之學生,
請依下列說明,於2/20(星期二)之前,繳齊表件供審查會進行審查。

112學年度下學期,新申請午餐補助及教科書、代收代辦費補助學生,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下: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a.繳交113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正本
    b.繳交繳交午餐補助與教科書暨代收代辦費申請單
    c.繳交午餐、書籍、代收代辦學生匯款帳號黏貼單(非學生本人帳戶者須附戶口名簿影本)
(2)家境清寒、突遭變故
    a.繳交111年度全戶所有人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戶資料」
    b.繳交午餐補助與教科書暨代收代辦費申請單
    c.繳交導師實訪單
    d.繳交午餐、書籍、代收代辦學生匯款帳號黏貼單(非學生本人帳戶者須附戶口名簿影本)
    e.其他補充說明之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申請表格電子檔,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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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22|

{{ $t('FEZ005') }} 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