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午餐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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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免費營養午餐政策公告】
依據111年12月30日 府教體字第1110366216號公文辦理
桃園市政府為全面照顧國中小學生健康,提供營養安心的午餐(學校午餐食材皆須符合國產、當季、有機或符合產銷履歷),於112年2月13日起實施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每位學生到校期間每天補助45元餐費,相關說明如下:
1.為求校內學生用餐安全,再次重申校內午餐訂餐原則,若非特殊情況(例如家長中午送自行烹煮的餐食 或 學生自行帶便當至學校蒸飯),本校學生中午一律訂餐。
2.112年2月份溢繳之午餐費,擬於112年2月開學後開始造冊並進行各班退費簽名申請,請同學務必在退費清冊上認明金額並正楷簽名,以利退費作業順利。
3.因愛心午餐補助經費與其他未參加愛心午餐的學生用餐費是兩種不同經費支應,用途也不同,因此111學年度第二學期仍需要進行愛心午餐補助的申請,請下學期有需要”新申請”代收代辦與愛心便當補助的同學,仍須繳交相關證明(112年度中低收、低收證明)或國稅局資料(清寒同學請檢附最新年度實際同住家人每位成員的國稅局所得證明、財產證明),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2月22日,請各位家長與導師及早準備,以免錯過申請時機。
自強國中 學務處 午餐秘書敬上
1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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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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