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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獎學金資訊

113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

{{ $t('FEZ001') }} 教務處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之原住民學生,於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者(不包含才藝補習)

每戶最多補助兩人,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一人8000元,非屬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一人5000元

 

校內申請截止9/23(一)

承辦人: 教務處 靜盈老師 分機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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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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