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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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桃園市原住民優秀/清寒獎助學金
一、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條件:
(一)清寒學生獎助金: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領有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或導師實訪表(三擇一)。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檢附資料:
1.申請書。
2.切結書+學生證影本/在學證明。
3.111-1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影本。
4.領據: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申請人若無郵局帳戶,得用監護人郵局帳戶影本)。
5.申請清寒助學金需附112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出具班導填寫之家庭狀況訪視表。 (以上文件:111-2成績單、已繳交之112年低收、中低收證明,可由教務處代為準備)
四、獎助金額:優秀獎學金4000元,清寒助學金4000元。
五、校內收件截止: 3/17(五)前。意者請盡速向教務處宜婷老師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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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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