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訊息~ 教務處 通知109/9/9 ◆ (109.9.18截止)
名稱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
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 (一)~(四)類獎助學金,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顏面損傷是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2. (五)~(六)類「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
補助金額、項目與附帶條件
獎助金額 :3500元整
1.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凡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108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不包含校內舉辦之比賽)
2. 優秀獎學金: 國中108學年度總平均80分以上
獎助金額 :1500元整
3. 助學金:國中108學年度總平均60分以上
4.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 國中108學年度總平均70分以上
5.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 凡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105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不包含校內舉辦之比賽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加註各科成績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
3. 初次申請者必須加附自傳,說明受傷經過、部位、家庭概況、求學經驗,600字以上
4. 損傷證明文件
5.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 申請特殊才藝者,需附上108/07/01~109/06/30個人比賽得獎證明影本
截止日期
校內協助申請期限109/9/18(五)
申請表格
1.請至自強國中網頁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取。
2.可從陽光官網進行線上申請,亦可透過紙本方式提出申請。http://www.sunshine.org.tw凡以線上申請者,可使用收件編號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獎學金上如果有問題歡迎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助理分機216,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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