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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獎學金資訊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 ◆ 必須自行上網填報

{{ $t('FEZ002') }}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訊息~      教務處 通知109/02/20   必須自行上網填報

名稱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

在本市設籍滿半年以上有續中的國民中學九年級在學學生(限本國籍學生),各校每學年各提供二名。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家境清寒證明者。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成績:
1、學習領域學年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日常生活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並應無小過以上之懲處證明記錄。註:遇特殊個案未達80分以上者,得由導師特別推薦,但仍不得低於75分以下。
()須具推薦書(導師及主任簽核)

補助金額

每學年每名學生新台幣伍仟元整

檢附文件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應繳下列文件:

()申請書:【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自評表:【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推薦書:導師說明學生家境及在校學習情況,並由主任簽核【官網下載附件三】。
()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得由級任導師於推薦書敍明)2、單親家庭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3、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八年級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成績單
()個人自傳與愛心傳承乙份(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簡述說明曾經參與之公益活動或愛心社團,並自述心得與感想,在未來如何將這份愛傳承與回饋。【官網下載附件四】

獎助名額

在本市設籍滿半年以上有續中的國民中學九年級在學學生(限本國籍學生),各校每學年各提供二名。

截止日期

申請時間如下:每學年:每年220日至320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4月發放。

申請網站

http://www.da-ho.com.tw/scholarship?p=11

必須輸入身分證字號才能下載表單、也可以線上填報

★申請獎學金上如果有問題歡迎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助理分機216,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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