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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獎學金資訊

107學年度信東生計癲癇之友獎、助學金申請辦辦法◆ (107.10.5截止)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獎助學金申請訊息~          教務處 通知107/9/25   (107.10.5截止)

名稱

107學年度信東生計癲癇之友獎、助學金申請辦辦法

申請對象

1.  申請者需附106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助學金」者於修業年限內,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

2.  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3.  未享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每戶補助一名。

5.  新生申請者: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請親自出席108126日之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  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補助金額、項目與附帶條件

國中15名,每名新台幣三千元

※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檢附文件

以下資料,除第10項、第11項得依實際狀況提供,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本會獎助學金申請表格。(表格1)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當學期註冊章)。

3.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4.  最近一學年成績證明。

5.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金(須由學校蓋章證明)。

6.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7.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8.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9.  申請人之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10.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荐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

截止日期

校內協助申請期限107/10/5()

申請表格

請至自強國中網頁下載或至註冊組領取。

★申請獎學金上如果有問題歡迎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助理分機216,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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