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地方獎學金
說明: 經查旨揭獎學金尚有名額,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可再提出申請,列為該獎學金備取資格人選,待桃園汽車客運公司審核評比後,自備取名額中取學業成績最高若干數名獲獎。
申請條件
| 1. 設籍本市(必須106年4月1日前設籍本市)並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與中低收入戶之國中在學生。 2.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3. 未享有公費待遇 4. 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
檢附文件 | 1. 學生申請表(請於獎助學金網頁下載)(如附件) 2. 105 學年第 2 學期成績單正本(教務處申請) 3. 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若申請資料不全,視同自願放棄申請機會。申請文書概不退還。 ~ |
獎助金額 | 新台幣 5000 元 |
截止日期 | 校內協助申請時間107/4/20(五)前 |
※申請表格請至自強國中網頁下載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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